日前,国航、厦航、中联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宣布调整国内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规则。 △数据表 2026年4月5日后销售的机票(含国内燃油附加费),800公里以内航段每旅客收取60元(含国内燃油附加费),国内燃油附加费每旅客收取60元。
800公里以上路段,每位乘客120元。乘坐国内民航普通成人票价10%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。按规定购买航空公司成人票价50%的儿童(含无人陪伴儿童)、革命伤残军人、伤残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标准为:航程800公里(含)以内每旅客30元。
为了超过800公里的路段,每名乘客收取60元。燃油附加费的开始日期以原始客票的出票日期为准。 2026年4月5日之前签发的国内航班客票,2026年4月5日后变更的,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予退还。 (央视新闻)